东洲评估蒋骁、谢刚凯发表《超越无形资产——数据资产评估研究》文章
近日,东洲估值研究院院长蒋骁、高级研究员谢刚凯(第一作者)于《中国资产评估》期刊发表文章《超越无形资产——数据资产评估研究》,围绕数字经济深入探究了数据资产与无形资产之间的关系和特点,参考“数据二十条”等相关政策和法规文件,系统分析了数据资产交易、评估和入表现状,并分析了数据资产评估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文章认为,数据资产一直客观存在,只是之前普遍未将数据作为一项有独立价值的资产来看待;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企业盈利模式的变化,数据资产在生产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内部地位发生了重要转变,数据资产的重要性凸显出来。
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数据资产有无形资产的全部特点,又有超越无形资产的属性。最大的特点是权属的更加难以确定性;运用场景的多样性导致价值差异巨大;不具有随时间而明显贬值的特点。
数据资产的确权和入表是极为紧迫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创新性地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促进流通。
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作为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计量基本上基于历史成本计量,在后续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方面有较大的讨论空间。
在数据资产估值方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对数据资产估值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借鉴无形资产估值的思路,秉承“谁贡献、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了基于数据知产的收益分配激励机制,保障了数据资产相关方的利益。当市场能够对数据的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并根据贡献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价值取向时,就能够促进参与方合作共赢,进一步推动数据资产流通,促进数据资产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产生放大、叠加和倍增效用,实现数据资产价值高效释放。数据资源质量与效用的评价以及不同运用场景下的价值维度具有差异,是当前以贡献度来评价数据资产的价值的前置条件。
准则和评估方法均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模式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估值逻辑需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当前数据资产交易较少,普遍采用成本法,在具有明确的运用场景下可以选用收益法评估,至于市场法以及衍生方法则还有一定距离。
由于数据资产的复杂多样,市场主体可能对数据资源入表、交易和估值还有所顾虑。数据资产的合规、高效的信息披露任重道远。